收到货款发票未开滞纳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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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货款发票未开滞纳金怎么算?
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是: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相关知识:
2014年,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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