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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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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如何征税?

(一)按实际申报收入计算纳税.

凡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签订的合同、佣金等全部资料、凭证,并且建有账册,进行财务收支和成本费用核算,其中境外费用支出部分还能够提供当地注册会计师证明的,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可以按其申报的实际收入额和所得额计算征税.目前规定对从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税务等的代表机构,必须按实申报纳税.

(二)按经费支出额换算为收入额计算征税

对某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客户、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代理等服务业务,或为其母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直接委派常驻代表机构的公司除外)提供服务,不能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资料、凭证,据以正确申报收入额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理商品贸易的,统一以其经费支出换算为收入额计算征税.其中,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如果在中国境内不取得收入,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但根据贵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能会发生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应税行为.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如何征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如何征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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