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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

案例1: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生产企业.2016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入一墙之隔的厂房一座,总价1110万元,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万元,税额110万元),并通过认证.

(1)2017年1月,对改变用途的不动产可抵扣进项税额60%部分进行抵扣,40%部分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车间 115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万元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2万元

贷:固定资产-职工食堂  120万元

(2)2018年2月,40%待抵扣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万元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2万元

会计核算:

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立"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对不动产分期抵扣的40%部分进行专门的核算.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留存备查.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并认证通过或者勾选确认后,对分期抵扣的40%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关于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的而方法,上述文章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了解答,并阐述了其会计核算的方法.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不动产分期转出账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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