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下雨被水泡损耗进项税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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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下雨被水泡损耗进项税额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4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的材料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不需要处理,因为合理损耗,原材料成本金额不变,只是数量不变(减少)。故进项税额不需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合理损耗即正常损耗,指标的物正常磨损、挥发、氧化。“合理损耗”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损耗,由于无专门规定,具体损耗量由各个企业根据日常盘点确定,不考虑非正常损耗,同一种存货由于各个企业保管条件不同,合理损耗量也不同,这往往成为偷税企业应对税务人员最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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