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怎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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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怎样注销?
答: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分支机构应先去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5日之内,由总机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在11月办理注销手续的,则不参加所属期间的所得税预缴,即不参加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分摊预缴.
分公司在总公司要怎么汇总申报所得税?
答: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
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
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
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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