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未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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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未取得发票?
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采购时最好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增值税专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价税合计只能进入相关成本费用之中,对于企业而言是会多交增值税税费的,因为: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
1)《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三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2)《通知》进一步强调,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期限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抵扣事宜,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所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增加将由企业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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