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过期的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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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出过期的行程单
在航空公司以及各机票售票处,未能在乘坐飞机后7日内领取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旅客,可以以在购票站补打电子客票行程单、购票后至飞机起飞后的30天内打印行程单服务有效.
电子行程单是旅客购买机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飞机起飞后的7天以后申请打印行程单服务无效.超过7天无法打印行程单.这时需要联系承运人(航空公司)或购票的销售商协商解决.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即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对于行程单来讲,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国税发[2006]39号),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
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旅客购买电子客票,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行程单》为一票一单,遗失不补.
2,《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
3,《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4,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5,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客票又未使用的,《行程单》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
6,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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