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

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关于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如果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经发生了变更的情况下,再收回转让的股权,之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可以退回的,如果阅读了本文,还是不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习资料在线老师吧。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个人收回转让的股权个税应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预收租金如何确认收入?

· 未进行抵扣的发票发生退货,进项税额转出时应该怎么处理?

· 所有的出口业务都能退税吗?

· 现金账面金额过大该怎么处理?

· 上个月有留抵进项税额这个月分录怎么处理?

· 开票不走公账将会有什么影响?

· 未登记的新购置车辆怎么办理减免税手续?

· 票据哪些要素不得更改

· 收到的税收返还如何做账?

· 缴纳进项转出税金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 小规模本季度的负数发票税金可以申报吗

· 企业房产税在哪里缴纳?

· ?工程款中的材料费需要单独开票吗

· 免税产品应补缴已扣消费税?

· 土地使用权摊销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 商贸企业存在刷单如何做账?

· 财务报销发票有哪些资料?

· 开票额与报税额不一致怎么办

· 分支机构在异地已注销的处理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