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
例:某公司向A公司购买货物,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A公司却委托B公司收款,即这家公司将货款支付给B公司。请问,这家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三流不一致的发票能抵扣吗?
进项税抵扣的“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向、发票流向、货物流向这三流要一致。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中“三流一致”规定的源头文件,一个历经总局多次文件清理仍然幸存的条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第一种理解:收款方必须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一致。即不管谁支付价款,只要实际收到价款的一方就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单位,那接受这样增值税专票的货物、劳务购买方就可以抵扣进项税。至于,这个钱是购买方支付的,还是委托其他方支付不影响购买方进项税抵扣。
第二种理解:付款方必须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购买方一致。即货物、劳务的购买方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必须是其自己支付款项,如果不是其自己亲自支付,导致名义上支付款项的主体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购买方不一致,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则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是不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三流不一致的发票能抵扣吗?如果阅读了本文,还是不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习资料在线老师吧。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供货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发票能否抵扣?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