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1、所得税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在结算计算成本时,项目基建临时设施可通过"前期工程费--临时设施"核算,项目营销设施可通过"开发间接费--项目营销设施"进行归集.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六条(一)项以可否销售原则确定计税成本对象规定: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因此,对于这些临时性辅助设施不作为计税成本核算对象出现,应作为过渡成本处理.

2、临时性设施的房产税处理

(1)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财税地[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基于以上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性建筑物不征房产税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临时设施必须为基建工地服务,二是必须处于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临时性建筑物归基建单位使用,则须从基建单位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因此,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是免征房产税的,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或者这些临时性房屋是基建单位自已出资建造,只要基建工程结束以后还在使用的,就应该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售楼部、样板间的房产税处理

由于房地产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样板间不构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因此,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于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的缴纳,应按自用原值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由于会计核算中,对于售楼部、样板间的成本费用归集在开发间接费核算,仅包括了建造成本,没有包括土地成本,无法确定房产计税原值,在计算房产税时就要首先纳税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财务处理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临时性设施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并且临时性设施均不构成最终开发产品实体,也没有分摊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根据收入与费用匹配的原则,应进行分期摊销,因此,对于临时性设施的建造成本,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会计处理是:

借:开发间接费-项目营销设施(售楼部/样板间)

贷:银行存款

借:前期工程费--临时设施(工地上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设施)

贷:银行存款

将来开发产品销售时,作为共同成本予以分配转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已经介绍完,您现在都明白了没有?或者您在生活中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习资料的在线老师.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工资不达5000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 招待产生的租车费计入哪个科目?

· ?劳务工工资记什么科目

· 怎么看自己公司能开具什么发票

· 设备使用率怎么计算

· 生产企业内外销税负率如何计算

·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 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会计分录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可以作为出资吗?

· 银行利息回单怎么做账?

· 生产企业可以对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 车辆违章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5%如何缴纳

· 补缴的税款有进项留抵税额可以抵减查补税款吗?

· 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 什么情况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

· ?酒店电费销项税率是多少

·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零税率发票账务处理?

· 已开票未收款如何做成本?

· 核心征管提示不存在该纳税人信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