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

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91号)的规定,"滞纳金是纳税人因占用税款而应对国家作出的补偿,属于税款被占用期间的法定孳息,与滞纳税款不可分割".同时又根据2001年5月1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主要有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支出不得扣除,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社保缴费滞纳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社保缴费滞纳金,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科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好了,关于上述"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社保的缴纳有的是企业交,有的是自己交,不管是谁交,都要及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习资料的小编老师哦!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社保滞纳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取得的股权转让款如何入帐?

· ?汽车维修费可以加计抵减吗

· ?个税是年底返还吗

· 上期其他应付款可以为负数吗

· 税控盘清卡是什么意思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归纳

· 坏账处理直接冲销会计分录

· 价外费用中的返还利润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 固定资产清理分录应当如何编制?

· 本年发生费用下年付账账务处理

· 高新技术收入占比没达到60%,还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 电影院可以开发票吗

· 支付宝收入做账后附什么做为原始凭证?

· 工资可以跨月或跨年计提吗

· 保险公司代扣车船使用税如何开票?

· 单位转让专利技术,如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