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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取得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税面广,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按次征收. 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可以结合"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中有关"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两个项目的筹划.这里主要让大家明白两点内容:一是正确掌握哪些经济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是如何用足用活土地增值税政策. 一、 税法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下列经济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正确判定. 1.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属于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2.房地产出租.出租人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不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3.房地产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待抵押期满后,视该房地产是否转移产权来确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4.房地产交换.交换房地产行为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按照规定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5.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6.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8.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这种情况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9.房地产的评估增值.房地产的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10.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国家收回或征用,虽然发生了权属的变更,原房地产所有人也取得了收入,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此外,对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实施细则》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掌握上述规定对于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十分关键.比如,两个关联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按规定双方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如果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则双方都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即双方均以不动产向对方投资,按照不动产的评估价计算持有对方的股权比例.从整个集团利益来看,根本没有任何损失.

计提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附加税的会计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有哪些?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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