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
会计实务18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的会计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后怎么做分录?
1、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不提取,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2、也可以采用提取的方法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怎么做分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