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
按照《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税务总局答复,简并税率后,对于7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在7月1日后需开具发票,或者发生销售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情况的,按照税法不溯及以往原则,对于7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3%税率开具发票。
税率下调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明确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新规,此次降低税率的范围并不限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农产品,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也就是说,17%和11%税率实际上被取消了。
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习资料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税率下调后退货怎么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