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外的业务是否能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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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外的业务是否能开发票?
超经营范围经营
关于超经营范围经营,如何处理?
一定要看这个文件: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结:
国务院令第684号未见超范围经营的处理处罚规定,只有无证经营的相关内容.且国务院令第684号分为"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超经营范围开发票
必须强调,没有任何渉税法规规定不得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而实务中,财务只是在担心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会不会属于虚开发票.
那么我们来看看虚开的两个重要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小结:
1)发票是否虚开与经营范围无关.
2)虚开强调的是: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
营业范围外的业务是否能开发票?上文介绍了是可以开发票的,只是怕超过经营范围的时候到了虚开发票里面,具体的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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