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北京是这样的:残保金缴纳金额=(上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X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X60% .
一般企业提取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交纳残保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残保金通俗来讲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为了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让残疾人能够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按照相关要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地税登记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如,某注册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税的相关登记,并且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就业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并且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外贸企业的残保金如何计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认缴出资如何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