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
答: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可以这样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习资料的上述文章,对于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规定,您应是比较清楚的。主要在于其会计处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建设期间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规定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