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
答: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而对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其税务处理如下:
举个例子,假如是房地产,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如果是其他固定资产,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对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您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答案后应该是比较清楚的。而关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您也可以与在我们的群里面勇于说出您的观点。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会计学习资料。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