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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存的会计凭证可以保管期限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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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存的会计凭证可以保管期限为多久?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那么,定期保存的会计凭证可以保管期限为多久呢?

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同时,财务人员需注意以前几点: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看完了会计学习资料的上述介绍,对于会计凭证的保管相信您应该是记住也是可以做到的。马上就要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趁着最后的期限赶紧购买我们的习题来练习吧。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定期保存的会计凭证可以保管期限为多久?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定期保存的会计凭证可以保管期限为多久?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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