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
答:相对于单独核算、独立核算而言是统一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所以总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为同一个县区局管辖,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费用票、销售收入票抬头应写总公司.
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分公司怎么缴税?
答:分公司缴税办理流程: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
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
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
如果总分公司不在一个地级市,这时候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则需根据跨区经营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总公司所在地国税部门核准的分配比例,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各自向当地所得税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缴纳.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如果总分公司在同一个地级市以内,那么无论总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均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即可.
分公司的发票抬头能不能填分公司的名称,主要要看该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的,如果是的话就直接填分公司的名称就行,有关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就是这些.会计学习资料持续更新中,敬请期待.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分公司开增值税发票的抬头是什么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医院的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