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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有三个必要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销售前提。如果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却不涉及销售货物,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2、一项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就是兼营行为;其销售货物的对象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对象,也是兼营行为;

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之间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同样是一种兼营行为。

3、两个要件。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要求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非劳务类应税行为。如果只涉及货物,或者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开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就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你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是销售服务,亦或是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都涉及到增值税,而且我们很清楚,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6%、10%、6%三档(这里不说0%),不同的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

那么我发生了应税行为,我对应着去看我适用那个税率不就得了,也不是个事。

但是,经济业务多样化,一个单位怎么会如此单纯。

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供您阅读,先前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有关与混合销售的内容,判断什么是混合销售需要一些条件,这个也清楚,目前营业税已经取消,但规则是没变的。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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