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资产损失如何申报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什么是资产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怎样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生损失的确认与扣除年度
根据25号公告规定,企业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方可进行确认。什么是实际发生?如果是实物资产,发生损失时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容易确认,而对货币性资产和投资损失的确认却有一定难度。25号公告第三章资产损失确认证据对此做了详细规定,需要企业财务人员具有职业判断能力。确认损失前,先要熟悉这一章的规定内容,只有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如上所述,最为关键的处理点在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这一过程是汇算清缴,正文已有说明,这里不赘述,有问题就咨询了解更多。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法确认应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