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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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是否有效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据此,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加盖发票专用章一样,都是有效发票。
开发票时候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吗?
发票是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而且发票上不允许既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晰,或者加墨多了,字都成一团了,根本认不出是哪家单位,可以在边上加盖个清晰的发票专用章,又或者直接作废(跨月冲红字)。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吗?
不论是定额发票而是不定额发票,都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具体涉税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单位的实际情况咨询确认。
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是否有效,显然有些学员这方面犯了低级的错误,有人还找到了认为财务专用章可以用于发票的依据,后来证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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