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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1.发出商品时:

①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差额)。

②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购回商品时:

①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如果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这一做法所遵循的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村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

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上文介绍了三个步骤,一是发出商品,二是计提利息,三是购回商品,这个是从销售方到购货方,且销售方没有任何的风险的,更多关于售后回购的相关财务处理,敬请关注会计学习资料的更新!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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