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收取的租金应该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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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取的租金应该如何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你公司出租的设备属有形动产,应以收到租金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预收款总额一次性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能按权责发生制均匀分摊至每一纳税期缴纳.
如果你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预收款金额÷(1+征收率3%)×征收率3%.如果你公司已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出租设备属于"营改增"试点后购入,并已抵扣了进项税金,应按一般纳税人的处理方法进行计算,即销项税额=预收款金额÷(1+税率17%)×税率17%.若所出租设备为"营改增"试点前购进或者是以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按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也就是说,这种租赁期限跨年度预收的租金是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一次性收取的房租怎么做账
一次性收取的房租,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属于当期的计入当期收入,其余的部分计入预收账款科目.
税务处理上,与会计规定趋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例:A公司2015年1月收到B公司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房租12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预收账款11000
关于提前收取的租金应该如何纳税的内容如上,一次性收今后几个月的租金跟每个月每个月收取租金,在缴纳税费上其实是差不多的.具体租金纳税方面的疑问,如果你好奇可以在线咨询会计学习资料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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