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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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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怎么缴纳

答: 1、耕地占用税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不是每年都交,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2、纳税人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获准占用耕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具体地址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查询);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需要提交的资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原件,纳税人身份证明,农用地专用审批文件,减免耕地占用税证明资料,实际占用耕地的相关证明的材料.

耕地占用适用的法规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07年12月13日下发的《关于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1月23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制定发布的《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月15日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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