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如何核算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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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如何核算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从1%—7%不等。纳税人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分别与两项税同时缴纳。
二、城建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适用税率
三、应缴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1)月末计提应交城建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用银行存款上交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包括哪些?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而在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即增值税和消费税。包括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补交的税、免抵税额
需要注意: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两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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