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篇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避税技巧。
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
答: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可以这样考虑:
1、按属于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报税局审批后方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2、按质量赔偿处理,贵公司与客户依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赔偿支出不属于流转税征收范围,应凭双方签订合同、协议、赔偿协议、对方公司签收证明入账,计入“营业外支出”。
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这两个问题您现在都明白了没有?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对会计学习资料的老师提问。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怎么扣除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