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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如何做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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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对于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处理,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1、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3%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发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2、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7%计算征收增值税,并给承租方的建筑企业开17%的专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或普通发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特殊的一点是,用于对外租赁的设备的折旧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自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费用,管理费用。

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的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一xxx设备租金

应交税费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新购配件的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备品备件)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领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租赁业的设备折旧、维修等费用都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

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财税处理,您现在了解了没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会计学习资料的老师交流哦。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如何做税务处理?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营改增后销售租赁后的设备如何做税务处理?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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