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限购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如何处理?
税法实务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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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限购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如何处理?
答: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单纯的因限购令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买方可以要求退房退定。但如买方在交易中有违约情形,而仅仅以出台限购令无法购买为由,来抗辩自己的违约行为也是站不住脚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按合同规定收取的违约金,应该入营业外收入,只计征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限购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会计处理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合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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