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加速折旧是否需要考虑残值及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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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加速折旧是否需要考虑残值及相关会计处理?
答:小编了解到,一次性加速折旧是不需要考虑残值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允许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单位价值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不需考虑会计上是否设定了预计净残值。
可享受一次性扣除的包括
1、单价小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
2、新购进的单价1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
(1)专门用于研发的:所有行业
(2)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的:六大行业四个领域中的小微企业。
购买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对于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可以这样考虑:
1、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电脑
贷:库存现金
2、一次性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
贷:累计折旧
关于加速折旧的相关问题,小编就说到了这两点。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询问会计学习资料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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