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如何写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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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如何写分录?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会计分录为:
当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当企业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前期已预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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