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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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否可为不独立核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务的操作中;
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是独立核算.
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核算的问题,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该实行独立核算;
如果不独立核算的可能会导致公司人格的否认;
税务局一般都不怎么给开非独立核算的;
其实对于企业来说,独立核算就需要定期报个税,其他也没啥太大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不同?
答:主要在于税务:
独立核算的可以独立建账,自己开发票;
非独立核算的不用自己做账,总公司走账,收入与支出都需总公司支配;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对分公司的资质没有影响.资质是建设局定的,与纳税无关;
因此,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也在本地缴纳.总公司要汇总缴纳,需要有相关批文.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不一定了,这要看具体业务内容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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