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票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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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票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实际经营业务要素的确定,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交易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发票票面记载的主要交易要素包括购货与销货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数量,金额,税额等,如发票记载的要素中一项或多项要素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一般应属于《办法》所称的“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政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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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会计学习资料提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等等。
另外还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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