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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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答:首先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继承安置房需要缴纳以下税费:契税、印花税、营业税。
【继承的安置房的交易缴纳税费的相关问题】:
继承安置房限制有哪些?
答: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包括继承。
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另外一种继承限制的情况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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