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
本篇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的相关避税技巧。
问:老师,这句话我不太理解: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
回复:比如壬公司2016年发放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不得扣除3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
则2016年可以税前扣除工资薪金1500-300=1200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福利费=1200×14%=168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所得额=(1500-1200)+(200-168)=332万元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