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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需要留残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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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需要留残值吗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提留残值由企业管理层根据权限自行决定,只要同固定资产的价值实现相适应就可以了.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它本身的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它的磨损分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两种情况;有形磨损又称物质磨损,是设备或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因自然力影响而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上的损失.

主要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率统一为5%,什么时候开始的,原来规定5%以下由企业自定?

1、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率,是在1993年12月13日发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的.

2、你说的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等由企业董事会决定,那是指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

3、当会计制度和税法有矛盾时,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

2005年开始的.文件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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