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法实务 >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

本篇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的相关避税技巧。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

1、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率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一)项废止。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体上来讲,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累计折旧,依据简易办法的税率3%后减半按2%进行计算增值税额。其实小编老师相信大家看完上文后应该有了一定的理解,后期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不知道处理都可以来会计学习资料找老师进行解决。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先进技术企业与高科技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差异

· 新建工厂购买的电缆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 微信手机充值发票怎么获得

· 技术外包收入怎么做账?

· 以前增加的固定资产怎么做会计分录

· 年度汇算清缴对差额补税怎么做账

· 免税销售额那一栏可以是负数吗?

· 计提所得税费用分录提取盈余公积哪个先?

· 以前年度做多的收入怎么调整?

· 转账支票进账必须在开户银行吗

· 设备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怎么开票?

· 支付货款时少付的部分如何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 外包人员的工资怎么做分录

· 油卡返利的账务处理

· 江苏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与报名入口

· ?蔬菜开票税率是0还是免税

· ?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为负

· 生产成本里面的直接人工月末怎么处理

· 人力费可以计入劳务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