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
本篇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的相关避税技巧。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对加收滞纳金的做法给予了法律地位。国家对滞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
与之相对应的是多缴税款利息,《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把握好税法对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的执法,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如何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 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因此,纳税人自查补税也应加收滞纳金。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依据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