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法实务 > 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本篇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的税务知识是用友erp小编专门为税务会计整理的税务实操内容,这篇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中包含有合理避税知识,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的相关避税技巧。

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以买别墅送汽车的方式销售不动产的,不属于捐赠行为,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未完工产品的,不动产预售收入应按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汽车销售收入不适用房地产开发的有关税收规定.

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买房送汽车"、"买房送空调"只涉及货物不涉及服务,故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谓"买房送汽车"、"买房送空调"是站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对客户所作的广告,其实质是"既卖房又卖车",尽管营业执照中没有汽车、空调的经营范围,但在进行税务处理时仍应按兼营行为处理.

参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关于"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之规定,纳税人卖房送汽车、空调,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别进行核算,分别按照销售不动产、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该做法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一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人.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个人所得税.

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税法相关知识为企业服务。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习资料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以上内容是便是用友软件参考国家税务局等网站为学习税务税法的财税人员编辑的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的相关避税资料,如果您在学习买别墅送汽车方式销售不动产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的怎么避税问题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代建项目税务处理怎么做?

· 支付研发软件首付款的会计分录

· ?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税率是多少

· 生物性资产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写

· 修理费未收到发票进项税怎么做账?

· 企业个人补偿款需要缴税吗?

· 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

· 会计需知资产负债表存货怎么算

· 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怎么处理?

· ?电子发票会自动为公司抵扣吗

·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 分包管理费如何做会计处理?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利润该如何核算?

· 收到的发票开票人是管理员,这样可以吗?

·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

· ?为什么利息收入要借方红字

· 销售设备挂往来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