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使用的首要指标,也是最基本的指标,税负计算的是否准确将对整个评估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计算年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主要涉及两个指标,一个是本期应纳税额,另一个是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在实际工作中,“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资料很容易找到,但是在一个年度内一般纳税人究竟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不是企业一个账户能够直接或者全面地反映出来的,得靠手工重新计算才能得到,因此,最近出现了至少三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二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全年各月的贷方余额累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第三种方法是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为应纳税款计算全年的增值税税负。显然这三种方法都是不正确的。存在的问题是:1、第一种确定方法只有在年初1月份没有期初留抵税款、各月均有应纳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其它专栏没有发生额的情况下计算结果才会是正确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有9个栏目,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外,贷方还设有“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3个栏目,借方设有“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4个专栏,除“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2个栏目外,其他栏目如有发生额对采用全年销项税额累计数减去全年进项税额累计数方法的计算结果都有影响。1月份期初留抵税款是以后月份应纳税款的备抵数,如果有期初留抵税款也会影响2006年度的应纳税款指标的。2、第二种方法计算结果也是不准确的。虽然是按企业全年各个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累计计算的,但企业月份中间如有“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就不准确。况且《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还规定:检查结果如有应补税款,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时,应将补税额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应补税款时,其差额也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账户,所以,采取第二种方法计算的结果也是不准确的。3、第三种方法看似正确,但同样如果企业在月份中间发生 “已交税金”其计算结果仍是不准确的。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全年应纳增值税正确的确定方法应该是全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栏目发生额加上“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方转入多交增值税发生数后的金额。“已交税金”反映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期之前预缴的税款:“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期应该缴纳的税款:“未交增值税”借方转入多交增值税发生数反映的是企业在申报缴纳期之前多预缴的税款,是下期或以后应纳税款的抵减数。只有这样计算才符合确定增值税应纳税款的客观要求,才能与企业实际发生的应纳增值税税款相吻合。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如何计算年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如何计算年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