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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油补计入什么科目

财政油补计入什么科目

财政局的补助款:

新会计制度中,有"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

若是专款专用的,可以暂记"其他应付款"

为核算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补助款,设置"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上级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补助收入资金的性质分别转入"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累计.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

2、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之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也就是说只有是国务院批准的,有专项用途的才予以免税,其他补贴照章征税.

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财政油补计入什么科目的问题现在大家心中都了解一二了吧,财政局的补助款一般会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但是如果是专项补助款的话就会计入其他应付款,到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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